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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

肇源县做好汛期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时间:2014/11/11 11:22:35   作者:编辑:A01   来源:黑龙江省畜牧兽医信息中心   阅读:1952   评论:0
内容摘要:肇源县针对当前汛情的严峻形势,加大力度做好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消除内外洪涝灾害对预防免疫工作的影响,严防严控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和炭疽等人畜共患的烈性传染病发生,确保县域动物疫情稳定。  一是下发了《肇源县关于做好汛期动物...
    肇源县针对当前汛情的严峻形势,加大力度做好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消除内外洪涝灾害对预防免疫工作的影响,严防严控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和炭疽等人畜共患的烈性传染病发生,确保县域动物疫情稳定。
 
  一是下发了《肇源县关于做好汛期动物防疫工作的紧急通知》,针对当前汛期的严峻形势,就如何做好动物防疫工作提出了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和严格要求;
 
  二是全面开展疫情普查,加强疫情监测和报告。做好炭疽、丹毒、巴氏杆菌病、血吸虫病等烈性传染病、人畜共患病和寄生虫病的疫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严格执行动物疫情零报告制度和疫情举报核查制度;
 
  三是做好免疫接种,确保畜禽群体长期处于免疫保护状态。结合夏防补针工作,做好新补栏及免疫抗体不合格畜禽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和常规动物疫病的补免工作。免疫密度始终处于100%的免疫保护状态;
 
  四是及时采购消毒药消毒灭原。县、乡共用消毒药42吨,对动物圈舍、屠宰场、人员密集区、临江村屯进行全面消毒。
 
  五是加强流通环节监管,做好无害化处理工作。针对汛期流通领域动物调运频繁和县域内部分村屯、滩涂为保证畜牧业生产安全而进行的必要的畜禽转移,各乡镇(场)、社区村级防疫员(协检员)积极配合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人员,做好产地检疫工作,严格按照检疫规程实施检疫,严格禁止染疫动物离开产地。对于检疫合格的待转移畜禽,妥善安置在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圈舍。强化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工作,对洪涝灾区内各种死亡的畜禽,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的基础上,采取严格措施进行无害化处理。各公路动物防疫检查站,严格查证验物,严把外疫传入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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