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家长投诉称,珠海市金湾一小对二年级以上的学生不提供宿舍,不少学生因为离家较远,中午不回家,在学校吃完午餐后,直接留在教室写作业,或是趴在课桌上小睡一会儿,等到下午再上课。学校没有专门派人监管。可前段时间,在小孩报名时,校方要求按每天1元的标准收取“午休费”,令家长不解,并质疑学校乱收费。 对此,学校予以否认,称收取的午休费已得到上级部门批准,是合法的。金湾发改局也证实了此事。
广东省教育厅28日晚对外回应称,珠海金湾区第一小学收取“小学生午休管理费”,符合广东现行有关教育收费政策规定,此项规定来源于《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通知》,里面提到,城镇小学可以收取“小学生午休管理和课后(非工作时间)托管费”。
此《通知》是由广东省物价局、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纠风办于2009年联合印发。《通知》强调,学校安排固定场所,对需要午休的小学生进行集中午休管理,按设有专门床位和在教室午休两种情况分别收取适当的费用是处于合理范围内的。具体收费标准由各地级以上市从当地实际情况出发制定。
小学生趴在桌上午休还得收费,这种看似荒唐、令人不解的行为迅速引来批评不断。尽管被披露的广东珠海市已对“午休费”叫停,但其留给人们的思考却远未停止。“午休费”事件折射的是一些地方“从孩子身上揩油”的坏习惯积重难返,“贪利不厌其微”的思维深入骨髓。这些年来,以“捐资助学”为名义的择校费、建校费、占坑收费,让教育收费的名单拉得好长。教育主管部门明令禁止乱收费,顺应了民心,但成效不彰。广东有关部门联合为“午休费”下文,美其名是要“规范有午休服务学校的收费行为”,事实上却演化为不合情理收费的“保护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