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上午,宁强县委召开全县领导干部大会对闫亮、杨雷、张启军、曹军利、陈庭国、杨光富、沈连轩、马兴平8人处理情况予以通报。通报中指出,经宁强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闫亮留党察看两年处分,撤销其县住建局局长、县地震局局长职务,降为科员;给予杨雷留党察看两年、降级处分,降为办事员。 对张启军等人也给予处分,其中给予张启军撤销县住建局党组成员职务,撤销县住建局副局长、县住房保障中心主任职务处分,降为副主任科员;给予曹军利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撤销县城市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县建筑设计院院长职务处分,降为科员;给予陈庭国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撤销县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处分,降为科员;给予杨光富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降为副主任科员;给予沈连轩撤销县陕南移民搬迁办纪检组长职务和降级处分;给予马兴平撤销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职务处分。